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,我仍記得當晚的情形。
我那時應該是小二小三的學生。某weekend 放了一次連續三日的長假期,星期二再上學時,七八歲的我,誤以為當天是星期一,於是傻傻地根據星期一的上課時間表來收拾書包。
回到學校,上第一課時,我已經知道「瀨野」。要帶的書和作業沒有帶,不必用的書卻帶了回校。
在我那時候的小小心靈中,犯了這樣的錯誤,真的怕得要死,覺得自己隨時會被拖出去處斬。一整天都在恐懼和不安之中度過。
作為一個well-trained 的好學生,我在每一堂開始教書前先舉手投案,等候老師發落。
那家舊式老牌小學的教師,因為我犯的「彌天大錯」,當然就要罰啦。
差不多所有老師都罰我抄書。課堂進度正在教哪一課,你就將那課書給我抄三遍。
如是者,那天晚上七歲的我,完成功課之後,伏在案前邊哭邊抄書。
我媽一邊坐在旁邊陪我安慰我,一邊在我身邊嘮叨,唉早上出門上班前我已經發現你帶錯書,不是給你寫了張字條嗎?怎麼你沒有好好檢查?
我忘了終於抄到幾點鐘才完成這個偉大工程,可是我仍深深記得那份委屈的感覺。還有那累得發軟的右手。
我辛辛苦苦抄那十篇課文,我想第二天一定被人隨手丟在教員室的垃圾箱。
小時候,覺得老師是至高無上的,要我們做甚麼都是正確的。今日的我,好想問問當時那幾位狠心的老師,難道你們自己從來不會忘記帶任何東西嗎?忘記得鑰匙?銀包?甚至是課本?會有人狠狠的責罰你嗎?你一年之內也犯過不少這樣的無心之失吧?
要處理這樣的事本來很簡單,叫我跟鄰座的同學share 課本不就成了嗎?這樣我可以學懂如何靈活解決問題,同學之間亦知道要互相幫助。
就算你罰我把課文抄一百遍,一個七八歲的孩子,也不會學到甚麼「帶齊課本是自己的責任」等bullshit 的道理。只會越來越panic,萬一帶漏了甚麼就死定喇會被老師罰得好甘。如果一個學生天天都不帶課本,你要做的不是天天罰他抄書吧?怎麼老師不願意用一分鐘去了解背後的原因?一個小學生總不會是刻意不帶書。
更重要的,一個學生有沒有用心上課,能不能夠吸收課堂上的知識,與有沒有課本攤在面前桌面上,根本完‧全‧無‧關。無帶書之嘛,what's the big deal.
他日自己的孩子要上學,我想我也不知道應該如何教。我希望能與學校同步,但若果要他承受不必要的懲罰和委屈,媽媽會忍不住挺身而出跟學校對抗。老師呀,你的一念之間,這個孩子,會記一輩子的。
乖,有獎。曳,就沒有獎。為甚麼一定要用罰呢?
(多麼想坐時光機,帶埋男友幫那個七八歲的自己抄書,你快點去睡覺吧)
(空姐b 話帶埋佢去,因為佢抄得好快,仲有冇人想加入呀?)
Monday, December 21, 2009
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?
Friday, December 11, 2009
不存在的 prince charming
Sex and the City 裡,我最喜歡 Charlotte 與 Harry這一對。
Charlotte 的第一任丈夫 Trey 是個出生名門年輕有為的醫生,完全符合 Charlotte 自幼想像的白馬王子的條件。他們舉行了童話般的婚禮,婚後住進宮廷般的大宅。人人都應該羨慕,可惜最終是離婚收場。
她最後的歸宿,是那個光頭、比她還要矮,吃飯時沒有table manner,喜歡光著屁股通屋走,又不是天主教徒的Harry。可是這個光頭佬卻是真心愛護 Charlotte,在他面前,她終於可以放開不育的鬱結。
劇本讓我動容的地方,是適當的人並不一定以你想像的樣子出現。如果你只拿著那張1至12項條件的清單來擇偶,可能一生都會落得形單影隻;你會錯過了,某些人身上善良、可親的地方。
佛洛姆在《愛的藝術》裡說過,愛的對象並不重要,愛是一種信念,一種堅持。
初讀時不明白,難道我們隨街可以找一個路人甲乙丙,都愛得要生要死嗎?
但如果我們的愛只是執著於愛的對象有多「可愛」,這種愛不會長久。每個人都有令人討厭的地方,每個人都會變老變醜,兩個人總會因為性格和意見不合而有爭執。到了這些樽頸位置,只看我們的信念有多強,決心有多大。
我從不相信性格不合是分手的原因,歸根究底就是因為不夠愛。我不愛你了,所以頂你唔順;我不愛你了,所以不會遷就你。愛就是刻服所有事物的力量,但這樣的愛先決條件是自己要學習、要付出。
有時聽到人家說,某potential 對象是好,只不過怎樣怎樣怎樣。潛台詞,不過是指對方配不上自己。
我承認 boy meets girl (or boy meets boy)的時候,是需要一點 chemistry 和火花。但接下來不要急著去挑剔瑕疵和缺點;在放大鏡之下,我們自己豈是完美?
有個耳熟能詳故事,一個人一直垂頭走,以為自己在前方會拾到一塊更好的石頭,結果是兩手空空如也。倒不如看見一塊合眼緣的,就當機立斷把它捧在手上,可能有些風霜、可能有些裂痕,但只要你願意每天摩挲把玩,它就是你獨一無二的石頭。
人最忌就是覺得自己 'deserve better',殊不知手上那位,已是'the best you can get'。
Wednesday, December 09, 2009
this is my engagement ring
周迅的新男友為討女友歡心,用幾百萬投了一座甚麼紫壇木模型作為驚喜;代理人事後在台上公佈,「這副模型是黃先生買來送給周迅小姐的」。她聽了笑得開懷。
想不到,今日,也有人為我舉手投得一幅心愛的畫。
他說,這就是我送給你的訂婚禮物。
看著宣紙上,四十年前留下來的滄勁筆觸。這比那些幾卡拉的鑽戒還要珍貴。
Thursday, December 03, 2009
原來可以不生氣
生氣。怎可能會不生氣?於是我讓自己盡情發洩,吵呀罵呀;然後發覺自己手都在抖,越吵越靜不下來。
這時,突然想到一行禪師說的。憤怒是一股很強的力量,你不嘗試控制憤怒、轉化憤怒,憤怒也就成為你了。
正念?怎樣才可以靜?我壓住怒氣,盤膝打坐,然後一邊唸心經。初時心太急,把字都唸錯。仍是堅持坐著,唸完一遍又一遍。
「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,遠離顛倒夢想,究竟涅槃」,第六遍、第七遍之後,我開始想到很多,憤怒時沒有想到的事情。
憤怒讓我口出惡言,言語可以比劍更鋒利;憤怒令我忘掉如何體諒其他人的處境;憤怒讓我相信只要沒有做錯,就急於去聲討、去為自己討回公道。其實道理一直都存在,我不需要用一腔怒氣來為自己伸張。
我看到很多畫面。以前我也犯過類似的錯誤,當時受罪的朋友,應該跟我現在一樣難受。
終於,手不再抖,我坐在桌前,把心經又抄了一遍。
望一望鐘,從生氣吵鬧到靜坐到唸經抄經到最後靜下來,用了四十五分鐘的時間。
我醒覺自己就是這樣,浪費了美好假期下午的一整個小時。本來我可以用來讀多少頁書呢,做多少有用的事呢。
男友在電話裡,著我接他下班然後一起去下午茶。親愛的友人又特地來陪我逛街。我應該慶幸身邊總是有疼愛我的人。
以後生氣時先不要說話,自己坐一旁,倒數一至三十。照照鏡,滿臉怒氣的樣子,多醜。原來,可以不生氣。
朋友說,生活處處都是修行的機會。就只看,我們有沒有好好去把握。
Tuesday, December 01, 2009
名門
天氣好的那天,風又不太大,腳上又沒有踩著幾吋高跟鞋時;下班後我總愛在九龍塘散步。
我愛隔著高牆,偷窺石牆另一端的豪華大宅。那種豪華不是現時金碧輝煌的樓盤打造出來、五星級酒店式的「豪」,沒有金光閃閃的外觀,沒有雲石、落地玻璃和射燈。可是平穩低調的設計、偌大的陽台、整齊的舊式窗花、粗麻石的磚牆、窗門上的弧線、園子裡的大樹,卻處處流露出時間沈澱而來的品味和風雅。
牛津道和根德道附近,有好些房子,氣氛彷彿仍停留在六十年代。剛巧家僕拉開閘門,裡面停泊著的還是舊款的 jaguar和勞斯萊斯房車。差點還以為身處在電懋和邵氏的電影場景裡,女主人應該是梳著高髻、一身貼服的旗袍,眉目清秀如尤敏;或者是穿著時髦的西洋裙子,撐著洋傘,眼睛大大的佻皮千金小姐林黛。男的應該是西裝筆挺,如張揚喬宏關山。這些綽約的風姿,現在還可以往哪裡尋?
真正的豪宅區是不能打造 (藝術區也是),正如品味不能硬塞一樣。有些氣度就是要一代一代的,累積傳承下來。窮小子捱出頭忙著往臉上貼金;窮家女嫁了個闊丈夫,天天要穿金戴銀要擺款。世代為官的名門之後,偏偏對甚麼人都是禮貌周周,認識了好一陣子之後,才發現呀原來他爸爸是誰,他爺爺伯伯叔叔名字都響噹噹;原來那邊一整條街都是他家的物業。
昨天飯前看到無線在播英女皇七十年代訪港的片段,女皇的舉手投足、別緻的帽子和衣飾看得我如痴如醉;我越來越明白怎麼皇室會得到人民的愛戴和歡呼,又或者自己怎麼樂此不疲的看宮廷貴族片。他們代表的不單是權力和財富,而是品味、氣質、教養的模範。
今日我們都看錢,誰有錢聲音就大,貴就等如漂亮,消費就等如身份象徵。也許,就是因為缺了一個可仰慕的role model。
Friday, November 13, 2009
念舊
也許在別人眼中,我是又絕情又不念舊。
我從不喜歡出席任何類型的re-union聚舊,不參加任何alumni group 的活動。有時聽到人畢業幾年後還會抽空回校做o-camp 的老鬼,甚至十幾年後仍會參與那些二十幾小時馬拉松式新莊諮詢;我心裡總會狐疑,你的人生(和智商)難道就一直停留在那二十出頭的階段嗎?
過去的日子,就是過去了,永遠都不會再回來。有時想到自己做過的事,不少是一想到就覺得難為情。
也許開竅比較晚,又也許是被那幾年的數理化嚇怕了,今日說起母校,我只想到那所綠草如茵的中文大學。中學年代反而記憶模糊;說實在,我今日的想法和價值觀,有好大部份都是在中大的五年塑造出來的。中學時期的好友,大部份都沒有刻意聯絡。
我不愛分享近況,我只喜歡此刻的人、此刻的事。那些天天有互相問好,月月有見面的真朋友。
我不喜歡跟太多朋友維繫。一旦不是我真心喜歡的人,要我落力去陪笑裝親熱、展示關心,我就會覺得好累。
間中跟那些仍有大學內打滾的朋友談起系內近況,大家都總是歎新不如舊。我們所懷念的美好歲月和價值,彷彿慢慢一點點的在變質。大學的一個學期本來就較短,加上各種改制,人事變更,後浪匆匆就淹過前浪。那個讓我感到有感情的「學系」,早就魂飛魄散。
這幾年中大都在拆呀建呀,景觀年年在轉換。舊地重遊,唯一仍不變的,大概就只有校園裡的大樹、陽光、溫度,仍像幾年前一樣,親熱的向我招手。回憶就像倒帶似的一一都回來了。
那些最好的時光,我隨時隨地都可以在腦海中重遊。不必跟誰見面,也懶得向人提起。
說我不念舊嗎?只要我願意記著的人,那些氣味聲音,我記得比誰都更要清楚。
Saturday, November 07, 2009
女友們
我很喜歡收到郵寄的東西。這兩個星期收到的 postcards,讓我樂了好一回。
Grand Canyon 那張來自遠在美國的雲小姐。有看她的blog 都知道,她常跟男友四處旅行啦,剛剛就去過大峽谷。我這個笨手笨腳的人,最羨慕她的一雙巧手,看看她的flickr,她煮的美食、她為朋友做的婚禮鮮花擺設、花球、襟花;天呀這是自己動手造的嗎?但我最喜歡的,是她率直坦白的性格,還有我們90%相似的感情婚姻觀。
下面那張是來自我最愛的京都!新認識的網友仔iris,前陣子傳我電郵問我有關京都旅行的資料和住宿等問題,之後就很熱情的說要在當地寄我postcard。她選的postcard好可愛呀,是嵯峨野的小火車配上四時的京都景色!多謝你在旅程中還記得這個素未謀面的半陌生人。
這一年來,因為 plurk/ 寫blog 的緣故,認識了很多可愛的女友。sheungyee、n、iras、marjorie ,已經變成會在現實中常見面的「真」朋友;可愛的chocho、漂亮又直率的eieiya;當然還有早已出書大紅大紫的空姐b。那天收到她寄來的電郵,我受寵若驚呀,blog 界女神竟然有讀我的blog 嗎?
我在 blog 的社群裡不是特別活躍,懶update,絕少會在別人的blog 上留言,也沒有引人入勝(/性)的話題可以跟讀友們分享。難得我那些奇奇怪怪又長氣的想法,卻又讓我認識了一些想法跟我一樣奇怪(!)的人。
想來這些女友都有一些共通點,就是直來直往,有碗話碗有碟話碟的;然後都是獨立又有自己一套,不會主動要求男伴給自己供應甚麼,自己喜歡的就自給自足。誰說香港女生都是公主呀?我近來認識的十個有十個都是好女生!
過了那段追求網上情緣的日子,現在得到的都是實實在在的真友誼。誰說網絡上都是偽裝和虛情假意呢?
Tuesday, October 20, 2009
理想婚紗
現在間中也會做一點 research,關於婚禮當天的穿著。記得少女時代第一次在 cosmopolitan,見到 Lusan Mandongus,就心想,嘩我將來出嫁也要說這樣簡單得來又貴氣的婚紗啊。後來又看"sex and the city" season 3 Charlotte 的婚禮又恨過穿 Vera Wang。
現在對兩者都沒有甚麼fantasy了,尤其是當你拿著計算機為婚禮做預算的時候…… 在budget 以內讓我買到一件只屬於我自己的婚紗,已經心滿意足。

這件是 Douglas Hannant 的Wedding gown。我想我心目中的理想cutting 和款式就是這種。有點復古的高領、修腰、直身; 端莊又不賣弄,背後有隱隱約約的性感,像個古典美人。

如果一定穿蓬蓬的,像這件也不錯呀,也是 Douglas Hannant 。裙擺長度適中,而且不累贅,很可愛。你看到下面那一層應該是羽毛嗎?也太美了吧。不過大概要很高才會穿得好看。
Monday, October 19, 2009
十大最憎
我這個尖酸刻薄之王發功的時候到了……
1. 在交通工具上講電話的人
仲要講得鬼咁大聲,由一個總站講到另一個總站!我真的沒有興趣知道你工作上朋友間的是是非非,大家都有權利享受安靜的空間而不受他人侵犯呀。在京都我最喜歡的,就是他們的巴士永遠都是一片寧靜。
2. 第一天穿著新鞋就踢花鞋尖/ 落雨
愛鞋的我很珍惜每一對鞋,會定期用去污劑抹鞋和上鞋油;刮花了鞋頭嗎?我寧願刮傷了自己的腳呀!遇著下雨天更想爆粗,濕了的皮革始終不能完全光鮮如舊。又,其實弄花了的鞋,我已經不太想再穿……
3. 坐車、看電影的時候,被後排的人頂住椅背
我坐的不是osim 按摩椅,你不必用盡力把你的膝頭頂住我背脊;最火滾是當你擰轉面望望那討厭鬼長甚麼衰模樣時,發現對方最多只有五呎二寸!你對腳有冇咁長呀!!
4. 客套話
從何時起,大家見親結婚相都要讚靚?見親BB 相都要讚得意?喜歡直來直往,有碗話碗,有碟話碟。
5. 上班/ 下班途中碰到不相熟的同事
我其實未睡醒/ 想靜下來休息,不要走過來打招呼迫我交際應酬呀下;遠遠看見同事的身影,或者見到有同事站在巴士站等車,又不想碰個照面,我會兜路行,或者索性行前一個車站的!!好變態的自閉仔!
6. 自私的人
每個人都為別人多想一點,世界就會更完美。
7. 喜歡自我 victimize 的人
很怕人無病呻吟一日到黑講自己幾慘幾慘,講真我認識的人個個有得食有得著無病無痛有幾x慘呢真係?我完全沒有耐性聽不要怪我狠心。
8. 明明兩夫婦都是土生土長香港人但死要個仔講英文
試過n 次在餐廳/ 商場聽到父母用港式口音極重英文同仔女溝通,難聽到刮耳;更重要的是,你覺得這樣很高級嗎?
9. 我面上那對十年如一日都那麼顯眼的黑眼圈和眼袋
沒有遮瑕膏我不能活!周末時會好一點點,working days 是慘不忍睹……
10. 上班
我討厭上班!!尤其是9-6坐定定那種。我不是想做少奶奶,只想每天都有二十四小時來散步、寫字、發呆。
Sunday, October 18, 2009
全能主婦
一個人過的星期六、日。見了好久沒有見的人,如常去上課,剩下來的時間就一個人留守家中做家務。現在才五點鐘我已累得不想再動了。午餐吃了滿滿一盤的米飯,消耗多一點卡路里也好。
兩天以來我的completed tasks:
洗晾床單被舖
洗貓廁
洗衫/ 晾衫/ 摺衫
浴室大清洗
替兩隻狗狗洗澡
洗天台
掃地/ 抹地
掃樓梯 / 抹樓梯
收拾書房
髒髒的樓梯和浴室其實老早就看不過眼,而且我家有貓毛狗毛和我的長頭髮,隔一天掃地已經會很恐怖。住house 比住大廈多了空間,可是亦同時增加了要打掃的面積。現在比起在舊居,起碼用多了一倍的時間來清潔!
如今很多人的家事都找來家務助理代勞吧,還可以代煮晚餐甚麼的;不過可能是處女座的關係,在沒有太大壓力的情況下,我是蠻享受做家事的。是真的享受呀!尤其是磅洗呀乾洗店那麼普及,我還是很喜歡看到洗乾淨的衣物一排掛在露台上,在陽光下微風中飄飄揚揚的;然後一邊看Ugly Betty 呀或者甚麼喜歡的劇集,一邊把曬乾的衣服摺好。
又,即使滿街的寵物店都有寵物grooming 的服務,替狗狗們洗澡,我仍喜歡親力親為。狗狗可能會有點怕花灑和風筒,有誰比主人親自為牠們塗shampoo 和沖身更適合呢?洗完了便放牠們在天台曬曬太陽跑跑,連風筒也不必出動,一個鐘後牠們身上的毛就變得又鬆又軟。
看著東西由污糟變乾淨,心裡總有一總踏實的滿足感;而往往在做家事時,人反而是最全盤專注於手上所作的事;不是嗎?上班時還會顧著msn呀plurk呀吃零食呀甚麼的,唯有一拿著掃把地拖抹布時,手上那件事未做完是不會罷休。
更重要的當然是,明明是自己能完成的事,甚麼要多付不必要的錢讓其他人代勞?我寧可留那些錢去買雙新鞋子了。

